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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新法律出台 黑客和病毒传播者将受到重罚

出处:eNet硅谷动力
日期:2003-04-02

eNet硅谷动力

  唐千编译

  按照欧盟司法官员们周五所批准的新法律内容的规定,实施网络攻击行为的电脑黑客和病毒传播者在严重时可能会受到监禁5年的处罚。

  自从美国“9-11”恐怖事件发生之后,全球的权威人士一再发出警告,要求人们注意网络危险,但是关于黑客窃取安全信息的担心程度也一直在增长。欧委会一位官员称,欧盟对网络黑客和病毒传播者将有一个明确界定并且对在线犯罪活动将给予制裁。

   这项新法律寻求的是对欧盟现有15个成员国的国内法律的协合,因为这15个成员国的法律存在着巨大的缝隙。该法律所制裁的对象是任何的以非法手段进入电脑网络或服务器的人,它还针对制作和传播电脑病毒的任何人,例如象在2000年引起全球主要信息系统瘫痪的臭名昭著的“我爱你”病毒等的制作者。该法律还针对利用诸如“蠕虫”等各种方式破坏软件的行为。

  按照该新法律内容,攻击网络和传播病毒当在有组织地进行犯罪时,发生行为者将受到少者两年和多者五年的监禁处罚。对不很严重的攻击将受到一至三年的监禁处罚。

  一般认为,许多发生的受到攻击的事件并没有被受害的公司或政府机构报告出来,因为他们认为破获这类罪犯很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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